FDA发布警告信,针对莲花清瘟胶囊

德斯特cGMP咨询2020/07/03 17:27:16

6月29日,FDA公布一封警告信,针对位于香港的一家公司。该公司在其网站销售莲花清瘟胶囊,并宣称该产品可以治疗COVID-19,FDA将其视为未经批准和错误标识的新药。

FDA发布警告信,针对莲花清瘟胶囊

以下是警告信主要内容:


警告信接受者:

SuperHealthGuard and Loyal Great International Ltd.

旺角,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

警告信发布办公室:

药物评估与研究中心| CDER,美国

背景部分

谨此通知您,分别于2020年6月12日和2020年6月23日,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(FDA)和联邦贸易委员会(FTC)在互联网地址www.superhealthguard.com上审查了您的网站。FDA已经观察到您的网站提供了在美国销售的中药(TCM)产品,并且该产品旨在缓解、预防、治疗、诊断或治愈COVID-19 。根据我们的审查,该产品是未经批准的新药,违反了《联邦食品,药物和化妆品法》(FD&C法)第21条USC§355(a)第505(a)条的规定。此外,根据《 FD&C法案》第502条,《美国法典》第21条第352节,该产品是错误标识的药物。《 FD&C法案》第301(a)和(d)条, 21 USC§331(a)和(d) 条禁止将该产品引入州际贸易。

FDA正在采取紧急措施,保护消费者免受某些未经FDA批准或授权产品的危害,这些产品声称能减轻、预防、治疗、诊断或治愈COVID-19。如下所述,您销售旨在减轻、预防、治疗、诊断或治愈COVID-19的产品。我们要求您立即采取行动,停止销售此类未经批准和未经授权的产品(宣称缓解、预防、治疗、诊断或治愈COVID-19)。

指控内容

在您的网站上声明的某些示例,它们确立了产品的预期用途,并误导性表示其对于治疗或预防COVID-19是安全和/或有效的,包括:

•“根据多项临床实验,莲花清瘟胶囊是有效的,可帮助COVID-19患者康复。它可以弱抑制冠状病毒,并修复病毒引起的细胞损伤和炎症。感染冠状病毒大多数患者都出现了轻微的症状,尽可能早地服用连花清瘟胶囊,效果会很明显,它可以恢复轻症病例的91.5%,并50%降低从轻微到严重病例的概率。”

FDA发布警告信,针对莲花清瘟胶囊

• “莲花清瘟胶囊如何帮助您”:

“中国顶尖呼吸系统专家钟南山,在周一与海外中国学生的网络研讨会上说,传统中药莲花清瘟胶囊已被证明可有效治疗COVID-19。这是世界上首次有足够的证据,证明莲花清瘟胶囊是有效的,可以帮助患者恢复。钟南山说,他们刚刚完成了一个莲花清瘟胶囊的实验,其结果是有希望的,并将分别发表。根据实验,莲花清瘟胶囊能抑制病毒,修复病毒引起的细胞损伤和炎症。对于表现出轻度症状的患者,莲花清瘟胶囊会更有效。”

“对于COVID-19的治疗,莲花清瘟胶囊的主要作用如下:首先,服用该胶囊后,患者的症状迅速改善,恢复率高达91.5%,重症患者的转化率降至2.1% 。其次,CT扫描结果还显示,患者的康复速度快于对照组。第三,可以缩短发烧和咳嗽时间。”

纠正措施

您应立即采取措施纠正此信中提到的违规行为。这封信并不意味着包含与您的产品或操作有关的所有违规行为。您有责任确保所销售的产品符合FD&C法案和FDA的实施法规。我们建议您检查您的网站,产品标签以及其他标签和促销材料,以确保您不会误导您的产品对于未经FDA批准的COVID-19相关用途是安全有效的,并且不会违反FD&C法案对产品错误标识的声明。

在48小时内,请发送电子邮件至COVID-19-Task-Force-CDER@fda.hhs.gov,描述您为纠正这些违规所采取的具体步骤。包括为防止再次发生违规所采取的每个步骤的说明,以及相关文档的副本。不立即纠正本信中提到的违规行为可能会导致采取法律行动,包括但不限于扣押和强制执行命令。

FDA建议消费者不要购买或使用未经FDA批准,清除或授权的某些产品,这些产品被误导性表示对COVID-19的治疗是安全和/或有效的。您的公司将被添加到FDA公司网站上的已发布列表中,以及FDA关于违反FD&C法案销售或分销COVID-19相关产品警告信的网站。一旦您采取了纠正措施以停止销售未经批准和未经授权的产品,并且FDA确认了此类措施,FDA将更新已发布的清单,表明您的公司已采取适当的纠正措施。

如果您无法在48小时内完成纠正措施,请说明延迟的原因以及完成纠正的时间。如果您认为您的产品没有违反《 FD&C法案》,请提供您的推理和任何支持信息,以供我们考虑。

如果您不在美国,请注意,错误标识或未经批准的新药的产品如果被提议进口到美国,将被扣留并拒绝入境。我们可能会建议您经营所在国家/地区的适当监管人员,FDA将上述产品视为未经批准和商标错误的产品,无法合法地出售给美国的消费者。

如有任何疑问,请直接通过COVID-19-Task-Force-CDER@fda.hhs.gov向FDA 发送。

Donald D. Ashley

总监,合规办公室,药物评估与研究中心,食品和药物管理局

Serena Viswanathan

代理副总监,广告实践部,联邦贸易委员会

Ref.: [FDA][2020-06-30]WARNING LETTER-SuperHealthGuard and Loyal Great International Ltd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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